三年前的个人所得税能退吗

2025-12-06 03:08:44
推荐回答(1个)
回答1:

前交的个人所得税现在能否退税,要看是否符合退税政策。比如,以前交的个人所得税中,存在多缴税金,那么多缴的部分肯定是可以要求退税的。

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,对于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,是按年征收、按月(按次或者按季)预缴、年终汇算清缴,汇算清缴后多退少补。汇算清缴后如果存在多缴税金的情况,是可以退税的。

对于多缴税金退还的期限,税收征管法有着明确的规定。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,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;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,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,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。

所以,对于以前多缴的个人所得税,只要不超过三年,都是可以要求退还的。


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,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。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,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,在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(即汇算清缴地)就地办理税款退库。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,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,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,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。

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,纳税人上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,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(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软件)提供便捷退税功能,纳税人可以在次年年3月1日至6月31日期间,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。